我們的溫哥華移民團隊知道, 移民加拿大對於配偶和家庭都是重大的決定。 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配偶之間的關係並不總是相處和睦,最終可能會導致分居和離婚。 有些人甚至還是婚姻詐騙的受害者,被對方利用以獲得加拿大身份。 您還需要注意近期有關投訴無牌移民顧問/律師的新聞報導。
在我們今天的博客中,自己也是香港移民,能說廣東話和普通話的Sunny Chiu趙善樂律師,會解釋並分析分居以後,擔保人和申請人(擔保人的配偶)都必須意識到的四個重要問題。
撤銷您的加拿大家庭擔保移民。
作為擔保人,您可以在配偶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的任何時間撤回擔保申請。 但是,如果您擔保的配偶在您撤回擔保申請前已經成為永久居民,您則無法撤回該申請。
擔保承諾期限仍然有效。
作為擔保人,您的配偶一旦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您就必須履行三年的無條件擔保承諾,並在經濟上支援您的配偶。 即使您在承諾期間與配偶分居,您仍然必須嚴格的遵守擔保承諾。
我們邁林律師事務所的加拿大家庭擔保移民律師解釋說,在三年承諾期滿之前,您不能擔保另一位配偶或伴侶。
五年的擔保義務。
如果您是由配偶擔保成為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則在分居後您不能馬上擔保新的配偶,同居伴侶或婚姻伴侶,除非您在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至少持續了五年時間。
擔保新伴侶。
分居後,有許多問題會影響您成為擔保人的資格,如果您可能要擔保將來的配偶或伴侶前往加拿大,則必須注意這些問題。 您不能違背法院命令的任何承諾或贍養義務,例如,您必須已全額支付了配偶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並且沒有欠款。 您也不能違約之前的擔保承諾,這意味著,如果您的前任配偶在擔保承諾的三年期間已獲得任何社會援助,則您必須償還相同的金額,否則您將沒有資格成為擔保人。
邁林律師事務所是一間屢獲殊榮的家庭法和移民法律師事務所,我們的總部設立於溫哥華市中心,並在素里,列治文,科隆納,聖約翰堡以及卡爾加里均設有辦公室。 我們是一個多元文化辦公環境的律所,我們頂尖的律師來自全球各地精通各國文化,包括但不限於中國,香港,臺灣,印度,英國以及伊朗。 如果您有興趣移居加拿大,或者擔保您的配偶和家人,請與我們聯繫,我們的中文熱線是 (604) 682-6466,我們專業的移民律師團隊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