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一些案例當中,有一方再婚累完全信任。 另外一方把財務大權全都交給對方處理。 在分離之後,才發現對方其實在幾年之前就已經開始了轉移財產的行為,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受害的一方有沒有辦法來維持自己的利益,在法庭上又該怎麼做? 以下有康健律師為您講解。
什麼時候決定起訴或者是談判
很多客戶問我們說,他們不想起訴,想先談判這樣行不行,我們的回答一般都是如果能談判的話,盡量用談判或者是其他庭外何解的方式來解決爭議。 然而,這裡面有兩個例外,在這兩個例外中,我們建議客戶先用起訴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然後再來談判。
因為收入降低想減少兒童撫養費的欠費? 全國最高法院最新判決做出指示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最近的判決Colucci v. Colucci 2021 SCC 24中,重新明確了針對減少過去兒童撫養費欠費申請的相關法律。 因為新冠疫情的原因,很多人收入被動下降,導致無法償還孩子撫養費的欠費。 如果您是這種情況,這個資訊會對您有所説明。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歸納重點。
在多倫多離婚三個最大的誤區是什麼?
在多倫多地區的華人客戶對離婚通常有三個最大的認知誤區,這導致他們在離婚過程中往往承受不可挽回的損失。 以下,我們為您列舉這些誤區,並告訴您如何預防。
多倫多的Common law配偶是如何定義的? 多倫多離婚律師告訴您
所謂common law(普通法)配偶指的是沒有經過結婚,但是和結婚的配偶有同等權利的人。 他們在分離之後雖然不用申請離婚,但同樣可以申請孩子撫養權、贍養費、監護權、配偶撫養費、財產分割等。 然而,安大略的法律對此類配偶的定義比較複雜。 以下我們的多倫多離婚律師為您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