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迈林律师事务所,我们经常帮助客户向法院提出申请,让其对客户目前负责支付的配偶赡养费做出更改。那么在卑诗省,这样的申请想要成功,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卑诗省最高法院的Verhoeven法官在2016年的案例 Lamont v. Johnson中归纳出了7个要素,我们在此介绍给大家:
- 在审理更改申请的时候,法院必须假定原法令所规定的赡养费是正确的。若想对其作出改变,必须有适当的理由。
-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必须考量:自从上次所规定赡养费的法令判决以来,配偶之一是否在条件、供给能力、需求或其它境遇方面有所变化/
- 申请人有责任像法院证明他/她在上述境遇中有重大变化 (material change),而且此变化足以作为法庭介入、更改法令的根据。
- 所谓“重大变化”指的是足以改变原法令的变化(即:如果法院在原法令裁定之前就已经知道此变化,它颁布的法令内容会有所不同,这样的变化才是“重大变化”。)
- 如果此变化在原发令裁定时就已经是被法院所知道的事实,它不能成为改变原发令的根据。
- 这个变化除了必须是难以预料以外,还必须至少重大,而且是有持续性的。
- 法院仍必须要考虑《离婚法》(Divorce Act) 第17条7款的目的,还有17条4.1款所规定的配偶双方的需求、供给能力、和其它境遇。
迈林律师事务所的家庭婚姻法律师团队在申请配偶赡养费方面有资深经验。我们在温哥华、素里、基隆那和圣约翰堡有四家分所,并提供全程中文(国语、粤语)服务,欢迎您拨打中文热线:604 682 64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