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您需要为您的继子女支付抚养费吗?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的答案并不简单,而要看具体的情况分析。这篇文章中,我们迈林律师事务所的中文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释这个问题的判断流程,让您对自己的权益有一个了解。
迈林律师事务所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是卑诗省规模最大,也是最好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之一。我们在温哥华Vancouver,列治文Richmond,萨里Surrey,卡尔加里Calgary和基隆那Kelowna都有办公室,方便与您见面详谈。欢迎您随时拨打我们的中文热线(国语、粤语)604 682 6246,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您是否“自愿扮演父母的角色的责任”?
首先,联邦《离婚法》规定,只有在继父母在已经在新的婚姻中“自愿扮演父母角色”的情况下,才有义务在这段婚姻结束后为继子女支付抚养费。当然,很多的时候被索要抚养费的继父/母会说自己并没有这个主观意愿,但这个时候法庭会根据双方的事实证据来做客观判断,目的是为了确保孩子的成长能够得到保障。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近期的案例中宣布,判定继父/母是否有这个意愿要根据每个案例不同的情况做出判断,但参考的因素通常包括以下几个:
- 继父/母是否在经济上给继子女提供支持?
- 继父/母是否会教育或管教继子女?
- 继父/母如何在外人面前介绍自己的继子女?
- 继子女和生父/母的关系如何?
以上的问题都是根据婚姻关系之中发生的事件来考虑,而且父母一旦被认定在婚姻关系中的某一个时间点自愿承担了父母的角色,以后就不能再退出这个角色。
孩子的亲生父母需要付抚养费吗?
如果通过上面的步骤判断出您已经主动承担了父母的角色,那么接下来就要决定抚养费的金额问题——这个时候,第一个要问的问题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应该付多少抚养费?
简单来说,孩子的亲生父/母是首先要为自己孩子的抚养费负责的人。如果他/她的经济能力足够支付孩子的全部抚养费,让孩子能够维持婚姻破裂之前的生活水平,那么继父/母就不需要额外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亲生父母能力不足,那么继父/母就需要补足剩下的部分。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亲生父/母完全没有能力支付任何抚养费,那么新的父母就要支付全额。然而,离婚中的一方有义务向自己孩子的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不能跳过这个步骤而向继父母直接索要全额。
让迈林帮助您
迈林律师事务所的Richmond中文离婚律师团队在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等的纠纷有大量实战经验和很高的法庭胜率,愿意随时为您提供离婚过程中需要的法律服务。我们的中文热线是604 682 6466,欢迎您随时拨打,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