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是最终确认离婚的重要一环. 然而, 一个人在签订分居协议后可能有其它想法,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在某些情况下, 您可以在签订分居协议后对其进行质疑并更改其条款.
在这篇文章中, 我们专注于分居协议上关于配偶赡养费.
如最近的案例, T.A.N. v. M.A.N., 2019 BCSC 352, 所述, 挑战协议上的配偶赡养费的起点是家庭法的s.164(主要反映在 Miglin v. Miglin, 2003 SCC 24的测试). 这个部分提供协议上的配偶赡养费有机会因程序或实质原因被搁置. 再程序上, 法院在谈判协议时考虑是否存在以下因素:
- 配偶是否未披露收入, 重大财产或债务, 或其他相关信息;
- 配偶是否不正当地利用另一方配偶的弱势;
- 配偶是否不了解协议的性质或后果; 和
- 普通法下任何其他可能导致全部或部分协议无效的情况
即使上述程序因素都不存在, 法院也可以考虑以下实质性因素:
- 协议签订后的时间长度;
- 自协议签订以来, 在配偶的条件, 手段, 需要或其他情况下发生的任何变更;
- 配偶在达成协议时的意图是为了达到确定性;
- 配偶依赖协议条款的程度; 和
- 协议达到第161节规定的目标的程度.
虽然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同意他们认为合适的配偶赡养费条款, 但重要的是要确保这些条款符合家庭法第161条规定的目标:
- 承认配偶的关系或该关系破裂对配偶造成的任何经济利益或不利因素;
- 在配偶之间分配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任何财务后果, 超出了位子女提供抚养的义务;
- 减轻因配偶关系破裂而导致配偶经济困难;
- 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 在合理的时间内促进每个配偶的经济自给自足.
如果同意的配偶赡养费条款不符合家庭法的目标, 那么这些配偶赡养费条款可能会被搁置. 在签订关于配偶赡养的分居协议之前, 始终建议您确保获得法律意见, 以避免上述问题.
如果您怀疑自己就配偶赡养费达成了不公平的协议, 我们迈林律师事务所很乐意协助您的法律需求. 我们的中文热线是: 604 682 6466, 欢迎您致电咨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