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客户曾经问过我们做申请要把申请资料,尽快发给法官,这个是一个错误的认知,因为在B C省的加减法诉讼程序当中,所有的资料和申请通知书还有诉讼通知书,其实都只是给对方的只有在开庭之前才会把这些资料提供给法官。法官也没有义务在开庭之前阅读资料,提供给法官只是供他在开庭时候参考用。
事实上,这里涉及到一个中国和加拿大司法系统的一个区别在中国的司法系统当中,律师可以在法庭允许的平台上,比如线上法庭系统和法官直接进行法庭之外的交流。然而,在B牺牲的法庭制度下,这样做一般是不被允许的有一个例外:一方的律师如果需要和法官交流,而且事情紧迫,那么他可以用写信的方式递交给法院,但是他的这封信必须提前得到对方律师的认可,而且在发送之后要马上抄送给对方律师。这样才能确保双方和法庭的沟通是公开透明,而且只有在非常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进行。
大多数的时候,律师和法官的沟通,仅仅局限于在开庭时陈述案情做辩论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律师会向法官展示几方面的证据,并且陈述几方的法律依据,如果法官有疑问咋回答法官的问题。
我们是B C省最大最专业的家庭法律师事务所之一。我们经常出庭,为客户争取权益几十年下来积累了非常宝贵的实战经验。如果您在家庭法方面有任何的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