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要离婚的客户都问我们:我是在中国结婚的,可以在加拿大离婚吗?有些客户甚至一直以来以为,如果在中国结的婚,就一定要在中国离婚,导致即使在加拿大生活了很久也必须要等到“有空的时候回国内离婚,”结果造成自己法律权益的受损。那么,在加拿大离婚到底有什么条件?
争取子女抚养费,一定要避免这些错误
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权益,也是很多离婚案件中的焦点所在。不幸的是,很多夫妻们因为缺乏律师建议,用了错误的数字,计算出了不准确的孩子抚养费。这期的文章中,迈林律师将告诉您如何争取更多的应得的孩子抚养费,以及需要避免的陷阱以及常犯的错误。 如何得到子女抚养费? BC 子女抚养费是基于20多年前颁布的《BC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确定的。指南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计算依照分居前孩子所享受的生活方式,养育一个孩子需要的合理费用。如果您要问律师,如何获得更多的子女抚养费,律师会告诉您,我们要计算每一方挣多少钱,以及有能力挣多少钱,来给您一个准确的答案。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子女抚养费的数字是不准确的。
父母为已婚儿女买房汇款,这个隐患一定要预防!
父母为已婚儿女买房、汇款,这本是好意,但可能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为将来双方的离婚官司埋下了导火索,到头来劳民伤财,悔不当初。在这篇文章里,迈林律师事务所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三个实用策略,助您轻松避免这个问题,让您清楚、放心地为儿女买房和汇款。
文化冲突不可忽视!华人在加拿大离婚案中最容易吃亏的一点
东西方文化冲突这个概念,看似和一板一眼的法律八杆子打不着,但实际上它却时常在法庭上成为争议的焦点,因此对它的重视和理解也经常能够成为一个涉外案件成败与否的关键。加拿大的法官绝大多数是西人,视西方的观念和处事方法为自然,却对华人的思维、行为模式一无所知。可想而知,如果您按照华人的思维,认为之前做的一些行为是理所应当的,所以没有准备解释和资料,但法庭上法官却按照西方的习惯来推断,断定出和事实完全不一样的结论,甚至认为您的解释是谎言,必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关于未婚配偶(common law spouses)的一些常见问题
未婚配偶(common law spouse)是家庭法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概念。在BC省,它指的是“以类似婚姻的方式”生活两年或以上的两个人。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未婚配偶和结婚的配偶是享受同样权利的。下面,迈林律师事务所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为您介绍一些关于未婚配偶的相关知识。
离婚案件中最致命的错误–财产披露
根据我们的经验,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最常见,也是最致命的错误就是不进行充分的财产披露。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为您深入解释财产披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不这样做的严重后果。
家庭法协议注意事项 5-7
我们继续上一篇的blog,向大家提供关于家庭法协议的注意事项。 五:对父母借款要表达清楚 华人的配偶通常会收到一方或双方父母的汇款(特别是房子首付款),而子女在写协议书的时候,应该把双方父母的汇款的性质(借债还是赠与,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数目和处理方式都写清楚,免得分离时因为这样的问题而纠结不清,通过诉讼来解决,劳民伤财。
家庭法协议的七点重要事项 1-4
许多人认为家庭法协议只要双方签字了就万无一失,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按照BC省《家庭法法令》,只要有协议中的一方提出申请作废或修改协议,法院都有保有这样做的权利。所以关键是,如何做才能让家庭法协议在法庭面前“经得住考验”,让法庭驳回对方的作废协议书的申请,维护您的权益?您需要遵守几条重要的原则。
温哥华离婚律师给您建议:离婚案和解最重要的三个要点
俗话说以和为贵,这句话在充满纷争的离婚诉讼当中更为如此。在公平的前提下,通过达成共识来解决离婚夫妻之间的问题,永远是最有效率、伤害最小也是最省钱的方法。然而,如何才能尽快在离婚诉讼中和解呢?在这中间又有哪些原则呢?接下来又连续获得三次“Top Choice Awards温哥华最佳离婚律师事务所”的迈林律师事务所的中文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三点注意事项。
父母支付买房首期款为离婚纠纷埋下隐患?温哥华离婚律师教您如何预防
俗话说,预防胜于治疗。尽管很多时候婚姻的破裂是无法避免的,但在分离之后有很多纠纷都是可以提早预防的。用一句话来概括,在配偶关系当中,如果有大笔地钱或者财产从一个人转移到另外一方的时候(包括从父母给儿女,或是配偶之间互相转让),都有可能为将来的离婚官司埋下隐患。下面,由迈林律师事务所的离婚律师康健为您讲解如何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