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问我们说,他们不想起诉,想先谈判这样行不行,我们的回答一般都是如果能谈判的话,尽量用谈判或者是其他庭外何解的方式来解决争议。然而,这里面有两个例外,在这两个例外中,我们建议客户先用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然后再来谈判。
为什么说JCC会议是和解家庭法案件的好时机?
JCC(Judicial Case Conference)中文是“家庭发案件会议”,是BC省家庭法规定的,在每一个家庭法案件初期都必须进行的一个会议。这个会议由一个法官主持,双方和他们的律师必须本人到场(但是现在因为疫情还有您在台湾的关系,所以我们可以为您申请电话出庭,法庭不会不批准),时长大概是1个半小时左右。它的目的主要是让法庭了解一下案子的大概情况,尽量做出调节,并为将来诉讼程序铺路,尽量让案件能够快速高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