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伦多地区的华人客户对离婚通常有三个最大的认知误区,这导致他们在离婚过程中往往承受不可挽回的损失。以下,我们为您列举这些误区,并告诉您如何预防。
多伦多的Common law配偶是如何定义的?多伦多离婚律师告诉您
所谓common law(普通法)配偶指的是没有经过结婚,但是和结婚的配偶有同等权利的人。他们在分离之后虽然不用申请离婚,但同样可以申请孩子抚养权、赡养费、监护权、配偶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然而,安大略的法律对此类配偶的定义比较复杂。以下我们的多伦多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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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common law(普通法)配偶指的是没有经过结婚,但是和结婚的配偶有同等权利的人。他们在分离之后虽然不用申请离婚,但同样可以申请孩子抚养权、赡养费、监护权、配偶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然而,安大略的法律对此类配偶的定义比较复杂。以下我们的多伦多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