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到一半手头没有钱付律师费了,怎么半?这个其实是个很常见的问题,特别很多人是所有现金流都掌握在对方手里,而对方却拒绝支付任何法律规定的费用(比如孩子抚养费、配偶赡养费),更是容易让客户陷入资金断流,需要上庭争取费用但又没钱付律师费的境地。有没有方法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有的,就是通过“预支家庭财产”的申请。以下由康健律师为您介绍。
所谓的“预支家庭财产”的申请,就是申请提前得到一部分的家庭财产,用来支付诉讼费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家庭财产都是对方掌控下的现金或存款(比如对方个人账户的钱),或者是房产里的钱(可以通过二次贷款、卖房变现等方式从房子里提钱)。
BC省《家庭法》(BC Family Law Act)第89条规定:
Orders for interim distribution of property
89 If satisfied that it would not be harmful to the interests of a spouse and is necessary for a purpose listed below, the Supreme Court may make an order for an interim distribution of family property that is at issue under this Part to provide money to fund
(a) 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
(b) all or part of a proceeding under this Act, or
(c) the obtaining of information or evidence in support of 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 or an application to a court.
大概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如果法庭认定如果提前从家庭财产中取出钱来并不对双方的利益造成伤害,而且一方确实需要这个钱来解决家庭法案件,那么它可以开出这样的法庭令。
因为这是《家庭法》明文规定的,所以可以说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官方指定”解决方式。要注意的是,这样的申请如果想成功,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对需要提前支出的钱有预判:也就是说应该合理计划接下来法律程序上要进行哪些工作,分别需要多少钱。这个计划不一定要求滴水不漏,但至少要合理。
- 您确实是需要这笔钱来继续打官司:这要求您通过提供证明(特别是财产证明,银行账户流水等),来向法院证明您手头确实是没有钱了,所以这个申请是必要的。
- 支出金额不能对对方造成持续性的影响:这是最重要的一环,也往往是争议的焦点,就是法院必须要确保如果一旦把这个钱给您了,对方不会因此承受持续性的伤害。换句话说,就是您是从您自己最终会得到的份额中提出来的钱,并不涉及到对方的利益。举个例子,如果您们有一个房子净值100万,都是可分割的家庭财产,但是您现在需要提取10万。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和法官说,您最终很可能会得到50万的钱(房子净值的一半),所以先从这部分里面支出10万对对方是没影响的。反之,如果整个家庭法案件中涉及的家庭财产一共才10万,您一次提取10万的申请是不会成功的,因为一旦把钱给您了到最后您没钱还给对方的一半,就对他/她造成了“持久性的伤害”。
在最后一个环节中双方往往争执最多,因为诉讼的结果并不是那么好预测的,可能您最好的结果是得到50万,最坏的是连5万也拿不到,这时候如果您需要预支10万元的申请就变得复杂了。这种情况需要您提前告诉律师,并让他尽早地安排,并按照您的经济能力来采取最有效的策略。
迈林律师事务所在2016-2020年连续五年获得Top Choice Awards评选的“温哥华最好的离婚律师事务所” (Best Family Law Firm in Vancouver)。康健律师从2016年加入以来专门从事离婚家庭法,广受客户好评,获得20个以上Google五星评价,并多次受到本地电视、广播、报纸采访,为广大华人群体提供免费法律信息。如果您需要和我们预约,请拨打我们的中文专线 604 682 6466,我们专业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会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