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一些案例当中,有一方再婚累完全信任。另外一方把财务大权全都交给对方处理。在分离之后,才发现对方其实在几年之前就已经开始了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害的一方有没有办法来维持自己的利益,在法庭上又该怎么做?以下有康健律师为您讲解。
在BC省的家庭法法案当中有一条说,如果一方在分类或者是分离之后,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那么这个可以构成双方财产不平均分割的理由。
在最近的一个案例当中,女方向法院证明男方在双方的婚内,就已经陆续向南方的情妇转移了高达1,000,000加币的家庭资产进馆男方辩解,但是最后法庭依然认为他这些转移财产的行为确实发生了,而且他的动机是恶意的,这也就构成了处罚上面的法条的因素,最终法庭判罚,他爸转走了1,000,000加币的一半,也就是500,000加币赔偿给女方最后的结果是。他除了要把正常情况下的一半,家庭财产给女方。另外他还要再赔偿500,000加币一起给女方,所以在最终数字来看,这个是一个有利于女方的,不平均家庭财产的分割。
那么有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注意的呢?有的首先是这一个法条是一个比较极端的法条,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庭才会考虑动用他,所以最大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收集的证据证明说对方转移了财产,而且他是恶意转移的这个时候,可能有人会问说,如果对方不承认自己是恶意的行为,那么我们怎么办?实际上,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确实是恶意行为,所以这是一个极为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但是如果要是我们能够掌握的证据说对方转钱的这一个动作,或者是他的这个规律,在一个客观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是恶意的行为,那么法官可以去断定,他就是一个恶意的行为。
最后BC省的法律规定,不平均分割家庭财产,是一个门槛非常高的法庭令。换句话说,您的理由和证据必须非常的充足,才能够达到这样的一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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