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離婚期間,您會擔心您的配偶在未經您允許的情況下轉移走或變賣您的房產, 那麼接下來的文章會對您有所説明。
依據《家庭法法令》第91條,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凍結”您的房產,使其在未經您允許的情況下被轉讓或買賣。
另外,您也可以以Supreme Court Family Rules 第12條提出申請,讓法院禁止您的配偶在房產上做手腳。 法庭令的具體細節要根據具體情況睞考慮。
您也可以選擇在法庭之外來保護您的房產,包括:
- 向地產局Land Title Office遞交“糾紛證明”(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以下簡稱CPL)。
- 根據Land (Spouse Protection) Act申請保護(簡稱“LSPA”)
- 或者在Land Title Act之下註冊“警告”(Caveat),告知前來買房的人這個房子處在糾紛當中。
配偶關係結束后,謹慎的您就應該著手於保護您的資產,包括您的住房房產。 依照卑詩省的《家庭法法令》(Family Law Act),一般來說,您的配偶將會得它到50%的份額——無論房產或房貸是在誰的名下。 然而,如果房產在離婚財產分配之前就已經被轉讓掉,您就極有可能會得不到您應有的份額。
如果您處在離婚過程中,您需要提前行動保護您的房產,以防房產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移走或是變賣。
如果您有任何需要或疑問,歡迎您致電我們的中文專線,我們會為您安排與我們講中文的律師見面詳談。
我們的中文熱線是:604 682 6466. 歡迎您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