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庭暴力在减少,但在加拿大仍然太普遍了。2014年至2019年间,3.5%的加拿大人自我报告存在配偶暴力。但家庭暴力并不局限于配偶:儿童往往是这种暴力的目击者(如果不是直接受害者),导致他们的短期和长期心理健康面临风险。现在,“胁迫和控制行为”也被认为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但这种行为是什么?
家庭暴力和虐待可以采取许多不同的形式,从身体、语言和性到情感、心理和经济。它可以发生一次,也可以是慢性的。这很可悲,也很严重。
现在,“胁迫和控制行为”也被认为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但这种行为是什么?法律中的定义是:
用于伤害、惩罚或恐吓的持续行为或攻击、威胁、羞辱和恐吓或其他虐待行为模式。
事实上,强制控制据说涉及“一套复杂且往往微妙的模式化行为”或策略,这些策略本身可能不足以构成强制控制,但当与其他微妙策略相结合时,可被视为滥用。更严重的是,它们通常被视为未来(或已经与)身体暴力相结合的前兆。
“强制控制”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如今这个概念在家庭法中得到了更多的接受。因此,对构成家庭暴力和虐待的理解也得到了扩展,包括家庭虐待可以:
- 持续进行(而不是针对特定事件);
- 涉及频繁(甚至是常规)的看起来并不严重的攻击;
- 包括一系列行动和战术;
- 微妙,有时难以看到;
- 导致累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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