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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的讚譽,是我們的最高榮譽。"

加拿大法律奖。

Canadian Law Awards, 2022
迈林家庭法因其在 2022 年执行的法律工作的数量、质量、重要性和创新性而获得Canadian Law Awards(加拿大法律奖)的认可。Canadian Law Awards(加拿大法律奖)表彰过去一年中全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内部法律团队、个人、处理的案件。

有关此奖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加拿大法律奖。.


“温哥华最佳家庭法律所”:2014,2016-2024

10年我们获得加拿大权威机构认可《最佳选择指南》(Top Choice Awards) 评选组委会依据为时四个月的民调结果,评选为温哥华最佳家庭婚姻法律师事务所。我们在2014年也摘此桂冠。

御用大律師頭銜
2012年,洛恩·邁克林律師被授予御用大律師頭銜(Queen's Counsel, 簡稱Q.C.,也譯作"皇室法律顧問")。 這個頭銜於1594年起源於英國皇室並沿用至今,是加拿大政府和律師界為了表彰那些業績卓越、對業界有突出貢獻、並在職業道德方面做出楷模的極少數律師們的殊榮。 單就卑詩省來說,這個頭銜每年是由包括卑詩首席法官、卑詩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卑詩省法院首席法官、卑詩省律師協會主席、加拿大律師協會卑詩分會主席、卑詩律師協會特派成員、卑詩省副總檢察長等業界權威聯合評選的,而且全省僅有百分之七的律師可以擁有這項殊榮。

若您想參考卑詩省律師協會官網對御用大律師頭銜的介紹,請點擊這裡

加拿大25名最有影響力的律師
2020年,洛恩·邁克林御用大律師被加拿大權威的《加拿大律師雜誌》(Canadian Lawyer Magazine)評選為全國二十五個最有影響力的律師之一,並因為他多年來為推進全國法律發展的巨大貢獻而獲得"改變者"的稱號。 點擊這裡參考原文。

Google近滿分評價
邁林律師事務所深受客戶的信賴和好評,在Google評價上始終保持著接近滿分的評分。 點擊這裡查看客戶評價。

全國最佳僱主

我们在2019和2020连续年获得《环球邮报》(Global and Mail)评选的“全国最佳雇主”之一”;。

勝訴案例

Devathasan v. Devathasan,2019 BCSC 661
在這個大幅刷新卑詩省各項記錄的國際離婚案中,洛恩-邁克林御用大律師帶領的律師團經過30天的聽證會後,為客戶獲得$2000多萬的家庭財產,每月$10萬的配偶撫養費,1個孩子近$1.7萬的子女撫養費,過去和未來一次性撫養費約$600萬,以及100%賠償律師費$150萬。 在2017年的一次申請當中(Devathasan v. Devathasan, 2017 BCSC 1010)我們為客戶爭取到臨時法庭令,要求她在新加坡做神經外科醫生的前夫支付每月近10萬元的配偶贍養費(約2萬的子女撫養費和6.5萬的配偶撫養費,加上孩子的特殊花費),並從家庭財產中獲得了40萬元的臨時預付款。

Wang v Jiang, 2020 BCSC 145
在這個案件當中,洛恩-邁克林御用大律師帶領的律師團,根據前一天獲得的罕見的搜查令對男方的工廠進行了"伏擊搜查",發現了他隱瞞收入和向中國輸送資金的關鍵證據,從而獲得了以藐視法庭和偽證罪將他監禁長達6個月的判決。 我們還獲得了約30萬元的特別費用的判決,用來支付客戶的律師費。 最終,我們的客戶獲得了近千萬的財產,以及數目客觀的兒童撫養費和配偶贍養費。

Tang v Cheng, 2020 BCSC 908
本案中,夫妻雙方在中國、香港和加拿大擁有將近一億加幣的公司和物業,並且已經在中國打離婚官司(但範圍只局限於中國本地財產)。 康健律師先是聯合香港的律師在24小時之內先後在香港和卑詩省取得法庭令,凍結了對方在當地的流動資產,之後又依靠中國法律專家的關鍵證據,證明中國沒有配偶贍養費的相關法律,從而取得法庭令,讓卑詩省法院接管客戶關於加拿大和香港財產分配,和配偶贍養費的訴訟。 之後,在三天的臨時申請庭審后(Tang v. Cheng, 2020 BCSC 1341),康健律師在案件初期為客戶爭取到每月2萬1千元的配偶贍養費(以後留有大幅增加的餘地),並填補了全國法律上針對配偶贍養費擇法標準上的空白。

Lightle v. Kotar 2014 BCCA 69
在這個上訴案中,我們獲得了比原審判決大幅增加的配偶和子女撫養費,取消了配偶撫養費的時間限制,並進一步認定配偶撫養費將在《配偶撫養諮詢指南》規定的期限將盡之前需要進行重新定奪時長,而不是簡單地終止撫養費。

Leskun v. Leskun, 2006 SCC 25
在這個全國有名的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洛恩-邁克林御用大律師確立了配偶撫養費裁決的關鍵原則。

Young v. Young, 1993 4 S.C.R.3
洛恩-邁克林御用大律師作為原告的首席律師在加拿大最高法院進行了辯論,成功地代表妻子處理了這一加拿大教科書級別的關於兒童監護權、監護權和特別費用案件。 本案既涉及家庭法中與監護權和兒童的最大利益、財產和財務裁決有關的內容,也涉及憲法法律–《權利憲章》和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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