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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C省,离婚必须经由法院批准,最后以法令的方式批准双方离婚,即使双方在所有相关问题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点和中国法律不同,因为中国法律是允许配偶双方在所有问题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的。那么在BC省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在无争议的情况下,快速离婚呢?在这篇文章中,迈林律师事务所的Richmond中文离婚律师团队为您介绍一种最快速度让您离婚的法律程序——“桌面离婚。”

什么是桌面离婚?

所谓“桌面离婚”,指的是双方在就所有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并满足联邦《离婚法》(Divorce Act)所有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条件包括:双方分离一年或以上,或者有家暴,或者有外遇,并且双方在子女抚养费上有合理和妥善的安排),双方可以不用出庭,仅仅以放在法官“桌面”上的一套文件就可以办理的快速离婚手续。当然,只有结婚的配偶才需要申请离婚,如果是只是同居、并未结婚的配偶(也叫做“事实婚姻”)则不需要申请离婚,只要分离即可。

桌面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一个配偶单方面提出申请。这种情况下,有一方配偶提出诉讼,而被诉的配偶对此没有争议一旦过了被诉配偶的答辩期限,提出诉讼的配偶就可以申请离婚令。填写并提交一系列表格到法庭即完成申请,当事人不必出庭见法官。

另外一种是由双方配偶共同提出申请。这个方式更为快捷方便,因为不需要将启动诉讼的法庭表格专递给对方配偶,而且无需等候对方放弃答辩。

操作步骤解析

卑诗省官方提供的“拨电查法律”的文章(中文文章可在播电查法律官方网站上查阅)对桌面离婚的具体操作步骤提供了详细说明。以下是我们对该文章做出提取,列出“单方配偶提出申请”中,您需要做的步骤:

第一步,取得结婚证书

如果您没有政府颁发的结婚证的原件,就需要取得它。除非情况特殊并有特别许可,否则法庭登记处不接受结婚证的影印本。不过,可能会接受由律师、公证处或政府官方出具的结婚证原件的认证副本。如果您是在卑诗省内结的婚,可以从人口统计处(Vital Statistics Agency)取得结婚证的原件。假如您是在卑诗省外结的婚,需要联络当地的相应政府机构以取得结婚证书。请注意需要的不是婚礼主持人出具的证书,而是政府登记签发的结婚记录。

第二步,准备填写“家事诉求通知(Notice of Family Claim)”

这是用来提出离婚诉讼的文件,说明离婚的依据和您自己、配偶及所有子女的资料,也包括婚姻和分居的细节。

家事诉求通知》让您还能与离婚令一起申请其他法令。其他法令可以涉及亲子安排、子女抚养费,配偶赡养费或划分家庭资产和债务。您在提出其他诉求时需要谨慎。假如您配偶不同意您的诉求,他 她可能对诉讼提出抗辩,而您的离婚诉讼就无法依照无抗辩离婚的程序进行下去。

第三步,将结婚证书和“家事诉求通知”呈交法庭备案

填写和签署《家事诉求通知》完成后,必须连同结婚证书一起呈交到法庭备案。您需要提交家事诉求通知的正本和至少三份副本;法庭会保留正本,并将盖过法庭正式印记的副本交还给您。

第四步,向您的配偶送达(serve)“家事诉求通知”

即便是走无抗辩离婚诉讼程序,被起诉的一方也必须收到法庭诉讼的正式通知。“专人递送(personal service)”是指安排将“家事诉求通知”交到您配偶的手上,但您不能亲自递送通知。您必须请人代办,而此人须用表作《专人递送宣誓书》,描述向您配偶送达的资料、方式和时间。如果不可能将文件送达给您配偶本人,比如您不知道他/她的住址,还有其他方法能让您配偶知晓离婚诉讼。这称为“替代递送(substitutional service)”。不过您必须取得法庭令才能采用替代递送。如果取得该法庭令,您可以根据法庭令内容,利用本地报纸的分类广告送达通知,或下令将“家事诉求通知”交给您配偶认识的人,像他/她的父母、同事或室友。

第五步,等待30<天

您的配偶有30天时间提交“家事诉求答复(Response to Family Claim)”,对诉讼作出抗辩。如果配偶提交了“家事诉求答复”,您的离婚诉讼就无法按无抗辩离婚程序进行下去。

除了提交“家事诉求答复”,您的配偶也可以选择反诉并向您提出诉求(Counterclaim)。

第六步,如果您的配偶什么都不做,便申请离婚令

30天过后,您就能向法庭申请离婚令,需要呈交正式申请–表F35(要求离婚令的文件)、离婚宣誓书–表F38(提供证据支持离婚令申请的文件)和您希望法庭下达法令的草稿–表F52。如果您育有子女,还须提交子女抚养宣誓书—表F37(说明子女抚养资助安排的文件)。

其它注意事项

若以分居为理由要求离婚,您在与配偶分开居住一年之后才能申请离婚令。若以配偶不忠或虐待为理由要求离婚,您必须在自己的离婚宣誓书里提出不忠或虐待的证据。签发法庭令所需的证据列明在您呈交的宣誓书中。除非法庭决定需要进一步证据或举行正式聆讯,否则便可签发离婚令,而无须传召任何人上庭作证。如果您要求划分的财产与债务不平均,就应该在宣誓书中解释不平均分配的提议实为公平的原因。

另外,法庭需要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费作出“合理安排”的证据。即使主要照顾子女的一方对抚养费安排表示满意也是如此。法庭负有特别责任要确信这些安排是恰当的。法庭需要的证据包括您和配偶的收入、对子女生活的安排,以及目前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金额。缺少这些资料,法庭是不会颁发离婚令的。

离婚令签发当日,您并没有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在签发离婚令的31天之后离婚才会生效。因此,您最好不要在这天期间计划结婚。一旦过了31 天,如果您的配偶未对离婚令提出上诉,您就可以请求法庭签发离婚证书,确认离婚令已经生效。然而不论您是否拿到离婚证,31 日限期一过便已离婚。

迈林律师事务所为您办理桌面离婚

如果您需要离婚,而且已经和对方在所有问题上达成共识,那么我们Richmond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固定收费的“桌面离婚”程序。我们的中文热线是604 682 6466, 欢迎您随时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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