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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法当中,不给对方通知的法庭申请是很常见的一种法庭申请。如果用对了可以为自己保障权益,但用不好可能会造成反效果。以下我们为您分析如何用好这种申请。

法律规定,一般的法庭申请需要给对方至少八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准备,也就是说,当你的所有的申请资料都已经准备完成了的话,那么您把所有的资料都传达给对方之后的至少八个工作日,以后您才能安排和对方去上庭解决这个事情,这八个工作日的时间就是让对方有充分的时间来阅读,并且去回应您的诉讼资料。

然而在一些紧急的状况或者是如果给了对方通知,就会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的状况下,那么法庭规定可以不用给对方通知直接进行申请而取得法庭之后再和诉讼资料一起交给对方。换句话说这是一种先斩后奏的申请。

那么在什么时候适用于这种申请呢,第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如果您发现对方已经在转移家庭财产了,那么您通常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取得财产冻结令,因为如果要是您提前给对方通知说你要洞主他的银行账户,那么可能在几天之内,他就已经会把所有的财产全都转移走,等到上庭的时候已经没有财产了,您上庭也就没有意义了,这就是如果给了对方通知,就会造成无法避免的损失的情况。

另外,一个状况是如果要是对方在过去有家暴,或者是有说过威胁的话,然后您担心自身的安全想要申请对自己的保护令,或者是对对方自由有一种限制的叫做行动,限制令的时候可能会需要用这样的不给通知就申请的方式,因为如果要是您担心给了通知的话,他在上庭的这几天之内就会对您采用暴力行为会对您的生活生活或者是身心造成伤害那么这个,对于你来说就是一种风险,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我们一般采用不给通知就上庭的方式。在取得了法庭令,让对方不得靠近你或者是对对方的行为采取某种限制之后,再把诉讼资料连同法庭令发给他。

以上只是众多的情况当中最常见的两种情况,其他的情况还有很多,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另外并不是每种状况都适合这种申请如果您对这个方面有疑问欢迎联系我们:604 682 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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