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新的《家庭法》自从2013年施行以来,到现在已经是接近四个年头;然而在我们接触的客户中,仍然有很大部分的比例不清楚新的法规所带来的变化。在此,迈林律师事务所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向您分类解释,新《家庭法》中所运用的新的“关键词”,并以此为基础为您解释相关的法律。
孩子的最大利益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
“孩子的最大利益”是《家庭法》中所有相关孩子问题的基本核心点。在Legal Services Society官方出版的《新家庭法指南》中有这样的介绍:
“孩子的最大利益”是法庭、仲裁员和孩子抚养协调员在家庭法案件中使用的考量标准。他们用此来衡量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孩子在身体、心理和精神方面的安全,确保他们的安全感和健康。他们考虑的因素有:
- 孩子的精神状况和健康;
- 孩子的觀點(除非這樣做不妥當);
- 孩子同家长、监护人和其对孩子而言重要的人的关系;以及
- 任何家庭暴力對孩子造成的影響。
BC的法庭在判断任何关于监护人、监护权、抚养责任、亲子时间等问题时,永远是把孩子的最大利益摆在第一位,客观、全方位地分析如何决定才是对孩子最有利益的。
監護人/監護權(Guardian/guardianship)
根據 «家庭法» (Family Law Act) 規定,監護人承擔撫養責任,也享有親子時間。 《新家庭法指南》中的介紹是:
在孩子出生后同孩子共同生活的家长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分居后,除非另有协议或者法庭令取消家长的监护人资格,父母双方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家长从未与孩子一起生活过,该家长不是监护人。但是,如果该家长尽管并未与孩子一起生活过,可是却定期照顾孩子,则该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或者如果该家长尽管从未与孩子一起生活过,可是在同其他监护人签定的协议中或者法庭令中被指定为监护人,则该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
撫養責任、親子時間、撫養安排
撫養責任 (Parental responsibilities):指監護人對孩子生活做決定的責任。 這些決定可以小到日常照料,大到疾病治療、教育、宗教信仰以及課外活動等方面。
撫養安排 (Parenting arrangements):指法庭令或者監護人協議上規定的關於撫養責任和親子時間方面的安排。 接觸孩子不屬於撫養安排的內容。
親子時間 (Parenting time):法庭令或者協定上所規定的監護人所享有的與孩子共同度過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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