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父母都希望盡量説明孩子過上更好的生活,並因此為他們提供經濟上的援助,無論是以饋贈禮物的形式,還是以借貸的形式——特別是但如為子女付房子首付金,更是華人父母經常做的。 果您的兒女處在婚姻或無婚配偶的關係中,您的舉動很可能會在子女的配偶關係結束時成為爭論的焦點。 想要避免這種情況並不複雜——接下來,邁林律師事務所的溫哥華離婚律師團隊為您介紹,父母向婚內子女給錢(或是付房子首付金)需要注意的重點事項。
關鍵是給予者的主觀意願,但時間點很重要
在BC最高法院最新的判決Hsieh v. Lui中,案件的雙方針對一方的父母給其買的房子是“禮物”還是“借款”這個關鍵問題在做出裁決,並對“禮物”和“借款”在法律上如何分辨做出了明確的闡述:
- "禮物"是給予者轉讓,而且並不期待任何回報的財產。
- 在判斷一個轉讓是否是“禮物”時,重點是要看轉讓者在財產轉讓發生的時候的主觀意願是什麼。
- 所以,如過財產轉讓的時候是作為「禮物」轉讓,即使是轉讓者後來又寫註明說轉讓的不是“禮物”而是“借款”也無濟於事。
在這個案件中,法官在財產轉讓時的證據判斷,此財產是作為“禮物”而無償給予的,並不是“借款”。
其它的要點
父母在轉讓財產的時候往往因為防止尷尬或是認為沒有必要,而沒有留下任何書面上的證據來說明其轉讓財產時的主觀意願,而這往往給後來結束配偶關係的兒女留下任意解讀的空間,從而造成法庭上的紛爭,反而是得不償失。
因次,邁林律師事務所的溫哥華離婚律師團隊衷心建議您,在為處在婚姻或配偶關係的兒女轉讓資產的時候,一定要留下書面證據(並簽字)說明:
- 您轉讓的資產的受益人是誰? (子女自己,還是子女和他/她的配偶兩人)
- 您轉讓的財產是「禮物」還是「借款」,還是其它形式轉讓(比如信託)?
- 如果是「借款」,您希望這筆錢以什麼形式還給您? (比如利息等)
雖然以上重點聽起來簡單,但因為轉讓財產的方式眾多,而且細節微妙,所以我們建議您還是徵詢律師的意見。 邁林律師事務所的溫哥華中文律師團隊為您提供及時可靠的法律服務,我們的中文熱線是:604 682 6466,歡迎您隨時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