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配偶(common law spouse)是家庭法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概念。在BC省,它指的是“以类似婚姻的方式”生活两年或以上的两个人。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未婚配偶和结婚的配偶是享受同样权利的。下面,迈林律师事务所的中文离婚律师团队为您介绍一些关于未婚配偶的相关知识。
配偶指的是谁
根据省《家庭法》,“配偶”包括正式结婚的人士和:
• 已如婚姻般共同生活至少两年的人士;以及
• 在育有子女的情况下,如婚姻般共同生活不满两年的人士,法例中涉及财产和债务的部分除外。
未婚配偶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不论是否为配偶,未婚的亲生父母都有责任抚养自己的子女。这项义务要持续到子女成年——卑诗省为 19岁。假如子女因残障、疾病,或到专上学院求学而需要经济支持,他们可能还要在子女年满 19岁后继 续抚养。
抚养继子女的情况如何呢?
子女亲生父母的配偶可能也必须助养其子女。符合省《家庭法》对“父母”定义的继父母有此义务。父 母的定义包括亲生父母的未婚配偶,只要这位配偶已资助子女至少一年,而且子女抚养费诉求是在继父母 最后一次为子女出资的一年内提出的。 对继父母的子女抚养规定有些许不同。
分手了如何抚养子女?
如果您与配偶无法决定子女应该跟谁居住或如何分配探视时间,调解员可以帮您决定或由法官根据孩子 的最大利益作出判决。法庭也能裁定孩子与每位家长见面的频度(称为亲子时间或接触),以及如何决定 子女的养育安排(称为养育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由BC点击查法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