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相比,在加拿大離婚的過程比較複雜,即使是雙方已經有協定書也是一樣。 在這個系列的blog里,邁林律師事務所的中文離婚律師團隊,為您詳細解釋在BC省離婚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這一期主要介紹家庭法案件的基本結構和問題。
首先需要主要的是,由於加拿大是聯邦制度的國家,一些方面的事情(比如批准離婚)是由聯邦政府直接管轄的,而另一些事情(比如財產)是由各省政府單獨管轄的。
以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 。 British Columbia,簡稱BC省)為例,家庭法主要由以下幾套不同的法令掌管: 。
- 聯邦《離婚法》( 。 Divorce Act):由聯邦政府頒布,主要掌管全國各省審批離婚,也涉及子女撫養、子女撫養費、配偶贍養費等方面。
- BC省《家庭法法令》(Family Law Act):由BC省頒布,涵蓋子女監護權、親子時間、子女撫養費、配偶贍養費、財產分配等方面。
- 《聯邦子女撫養費大綱》( 。 Federal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聯邦政府頒布,掌管全國範圍內子女撫養費。
- 《聯邦配偶贍養費大綱》( 。 Federal Spousal Support Guidelines):聯邦政府頒布,掌管全國範圍內配偶贍養費。
在這樣的法律框架下,任何一個家庭法案中的所有問題(issues)都是獨立的,需要單獨處理,因為每一個問題都受到不同法律的管轄。 具體如下: 。
- 離婚:只受到《離婚法》管轄。
- 子女撫養:受到《離婚法》和《家庭法》管轄。
- 子女撫養費和配偶贍養費:受到上述所有法律管轄。
- 財產分割:只受到《家庭法》管轄。
如果雙方之間有家庭法協定(包括離婚協定),其效力問題需要按照協定內容具體分析。 這個內容比較複雜,以下為一些重要相關內容:
- 家庭法協定在簽署的時候就立即生效(除非協定另外規定生效時間)。
- 然而,雙方不能夠通過協定解除婚姻關係,婚姻必須由法庭開出的法庭令才能夠解除。 如果雙方在離婚協定中同意即刻離婚,這條是沒有效力的,但這一般不影響其它方面的條款效力。 任何的離婚都必須通過法院程式,即使是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無爭議離婚)也是這樣。
- 雙方也不能夠通過協定來逃避支付子女撫養費的責任。 比如,如果一方按照法律規定必須為孩子支付一定數目的撫養費,他/她不能通過和對方簽協定書的方式,讓自己不給、或少給撫養費。 如果有這樣的條款,視為無效,但一般不影響其其它條款效力。
- 雙方不一定在協議中涵蓋所有問題。 沒有涵蓋的問題按照常規法律解決。
- 涵蓋財產問題的,財產分配條款的效力問題按照《家庭法》第五部分(財產)解決。
- 管轄權問題:雙方可以自行選擇用哪個國家或省份的法律來解讀協定書,以及哪個法院來解決因協定書所產生的糾紛。
在下一期的Blog里,我們繼續為您介紹具體的離婚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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