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和分居在即使不產生律師費用,也沒有對抗法院程式以及上庭的風險時,也可能困難重重。 幸運的是,我們現在在卑詩省立法中有了要求,律師和配偶雙方都必須至少考慮上庭的替代方案,包括卑詩省的家庭調解。 離婚和分居的配偶可能會想知道卑詩省的家庭調解是什麼,以及是否適合他們。 在這篇博客中邁林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Jonathan Wai (韋律師)將解釋卑詩省的家庭調解是什麼,以及為什麼這對您的案件有説明。
簡而言之,調解是與合格的調解員進行的非公開的私人會議,調解員可以幫助雙方進行溝通並且最終討論和解。 如果達成協定,可以避免法院的費用和風險。 調解可以發生在立案訴訟之前,甚至發生在已設定了出庭日期的正在進行中的訴訟。 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代理參加,也可以與律師一起參加。
諸多研究顯示,至少從1980年開始,調解在達成和解方面具有良好的成功率,而且人們還報告說,他們對達成的和解感到更好,因為他們更直接地參與了這一過程,而不是讓法官做出決定。
您可能想知道,如果您的離婚和分居矛盾很嚴重,並且您和您的前任配偶都「沉迷於」您自己的法律立場,那麼卑詩省的家庭調解是如何運作的? 作為回應,法官們已經注意到卑詩省家庭調解的有效性。 在Matsqui First Nation v. Canada (Attorney General), 2015 BCSC 1409的案件中,法院指出:
【18】調解的藝術在於其保密性和靈活性。 在經驗豐富的調解員的協助下,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地直接相互對話,並坦誠表達其想法和利益,而不必擔心如果案件沒有達成協定,就會損害訴訟。 這是值得鼓勵的。 共情和道歉可以而且確實經常發揮重要作用。 似乎棘手的立場變得不那麼困難了。 訴狀中框架出的法律問題常常沒有反映出激發訴訟人的真正利益或想法。 法院沒有創造性解決方式以彌合分歧。 重要的關係可以得到修復。
正如《家庭法》(Family Law Act) 第5條第2項,與法院訴訟程序一樣,卑詩省的家庭調解要求"全面且真實"的披露。 調解的區別在於,討論是"不作為法庭證據的" (Without prejudice),以後不能在法庭上使用。 如上引述中所述,這樣做的原因是允許雙方當事人討論他們可能擁有的所有想法,關注點,問題和解決方案,從而更好地探索可能性去更好地理解對方的訴求,並找尋迄今為止雙方都未曾想到的解決方案。
調解員在全部過程中保持中立。 他們不採取任何一方的立場。 他們無法像法官那樣為您決定案件。 但是,他們盡最大努力確保雙方當事人能夠在"公平競爭環境"中公平地商討條件,而且還促進當事方之間就他們希望討論的問題進行溝通。 如果這聽起來不太可能改變任何事情,請考慮卑詩省家庭調解的調解員目前必須接受80小時的衝突解決培訓,才能獲得資格,所有這些培訓都使他們能夠有效聆聽每位配偶,找出他們希望討論的問題,確定配偶在每個問題上的利益,並協助配偶之間就解決問題的方案進行民事討論。
打個比方,如果您與您最好的朋友發生爭執,你們的想法可能會因為一些新資訊的引入而改變,或者,如果有人指出一個朋友正在做出一個合理的假設,而這個假設不幸是錯誤的,那麼另一個朋友甚至一開始都不知道這個假設。 卑詩省的家庭調解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可以幫助解決此類糾紛,通常足以達成和解,以至配偶雙方可以繼續他們的生活。
配偶應注意,調解員雖然都經過上述培訓,但不一定以相同的方式進行調解。 例如,某些調解員傾向於就特定的法律問題更自由地發表意見。 一些配偶可能更喜歡這樣做,尤其是如果他們認為調解員的看法可能對他們有利。 其他配偶可能根本不喜歡這樣做,並可能會尋求一個更傾向於"基於利益"的調解員,即詢問配偶其"利益"是什麼,而不是其法律立場。 例如,配偶可能對"此後我退休能有多少錢"更感興趣,這通常比"我不會接受少於70/30的不平等分割"這樣的法律立場更容易理解。
由於這些原因,仔細選擇您的調解員很重要。 如果您的律師曾經使用過調解員,或者知道其他人曾經使用過調解員,那麼您的律師可以提供幫助,我們邁林律師事務所擁有與許多調解員共事的經驗。
調解通常是自願的。 不過,根據《調解通知書(家庭)條例》(Notice To Mediate (Family) Regulation) 第3條,一方當事人可以向另一方當事人發送表格1 (Form 1)。 這看起來很尷尬,律師既完成了又看到完成了,這些調解是成功的,這僅僅是因為調解員的技能,而且雙方當事人也意識到,與出庭相比,該過程可能更快而且更便宜。
調解可能並不適合所有案例。 如果協商進展順利,則沒有必要。 另一個極端是,如《調解通知書(家庭)條例》(Notice To Mediate (Family) Regulation)中所述,如果已經進行了調解,或者有針對其中配偶一方的保護令(也稱之為限制令)或和平保證,或者如果調解員或者法院表示不應進行調解或不進一步進行,或者當事雙方本身都同意不進行調解,則不應進行任何調解。
然而,說到既是合格調解員的律師而且參加過很多調解,卑詩省的家庭調解可以是達成和解的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而且比全面審判的費用便宜很多。 即使只達成部分和解,這通常也意味著更少的律師費用和更少的在法庭上爭論的問題。
在邁林律師事務所,我們可以協助您在卑詩省的家庭調解。 我們在溫哥華,素裡,科隆納,聖約翰堡以及卡爾加里均設有辦公室。 如果您有任何需求,請撥打我們的中文熱線 (604) 682-6466,我們的專業離婚律師團隊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