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哥華這樣的平均房價為100萬加元的城市中,子女們在購買首套房子時會獲得不動產的繼承或父母的説明。 因此,父母的繼承物和贈予在家庭法案件中變得越來越普遍。 在今天的博客中,我們溫哥華家庭法律師Susanna Chen將解釋分居和離婚如何影響繼承物和贈予。
BC省家庭法規定了夫妻分居時處理財產和債務的規定。 根據家庭法第85條的規定,從第三方收到的任何繼承物或禮物都不是家庭財產,而被視為 “除外財產” ,這意味著它們在分居或離婚時將被排除在分割之外。 即使是在關係開始之後收到的繼承物或者贈予,您的配偶也無權在分居或離婚時分到一部分。 但是,這並不是全部。
增值
即使繼承物和贈予屬於除外財產,但是繼承物和贈予的增值部分被視為家庭法中的家庭財產。 這意味著,由繼承或贈予產生的任何利息或收入在分居或離婚時按照正常的50-50進行分配。
轉讓或出售
如果您轉讓或出售了您的繼承物或贈予並將其放入另一資產,則記錄該交易非常重要,因為您必須能夠證明繼承物或贈予的初始價值,並在分居時將其追溯到現有資產。
如何保護您的繼承物和贈予
我們溫哥華的家庭法律師將在下面提供有關如何保護您繼承物和贈予的實用建議
- 首先,將您的繼承物和贈予與家庭財產分開。
- 第二,保留銀行記錄。 如上所述,如果您無法證明自己的繼承物和贈予,您將失去您的申訴。
- 最後,保護繼承物和贈予的最佳方式是簽訂同居協定或結婚協定,以書面形式清楚地概述繼承物和贈予的具體內容,包括其價值,並在分居或離婚發生的情況下保護它們免於分割。
立即與我們經驗豐富的溫哥華家庭法律師聯繫,以瞭解有關同居協定和結婚協定的更多資訊。 我們的中文電話為:604-682-6466,歡迎您隨時和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