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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th Bracken joins MacLean Family Law

在BC省的家庭法中,有一句话经常被法官引用:“隐瞒财产是家庭法的癌症。”而法官为了“抗癌”,也经常使用强力的手段,打击这种不正当行为。

BC省的Family Law Act和Supreme Court Family Rules都明确规定,家庭法诉讼的双方,都必须充分地纰漏所有与案件相关联地信息和文件。这里面特别重要的是财产信息,包括收入、日常花费、财产和负债等等方面的资料和文件。法庭之所以这么规定,目的是要防止任何一方通过隐瞒财产或者私下转移财产的手段,架空法律程序,对对方造成不公平的损失。

关于双方财产披露的责任,它有几个方面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 它是绝对的:意思是说无论您的处境为何,都有这个责任。无论您有没有任何重大资产,或者无论对方是否遵守这个责任,您都必须要履行责任。不可以有既然对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文件,您也可以犯相同的错误的想法。
  2. 它是持续的:从诉讼开始到诉讼结束,您始终有提供文件的责任。即使有一些信息或文件是诉讼进行到一般才到了您的手中,您也必须马上披露出来。
  3. 律师不能协助隐瞒信息:按照职业守则的严格规定,律师是不能协助客户隐瞒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或文件的。尽管有一些特别种类的信息可以不披露(比如受到律师-客户特权保密的文件),但这些是需要特别考量的特例。无论怎样,客户必须将所有的文件都提供给律师,再由律师决定哪些必须提供,哪些可以不提供。

不充分提供财产披露的人会面临严重的后果。依照对方的申请,法庭有权利开出一系列的法庭令,包括:强令提供文件,裁定收入或资产(导致对方得到大半或者是全部的现有财产),罚款,甚至入狱。当然,这也会直接导致当事人在法庭面前的信誉度严重下降,而这会对所有的后续进程造成无法逆转的负面影响。

如果您面临着对方隐藏家庭财产的行为,请联系我们:604 682 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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