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C省的家庭法中,有一句話經常被法官引用:「隱瞞財產是家庭法的癌症。 “而法官為了”抗癌“,也經常使用強力的手段,打擊這種不正當行為。
BC省的Family Law Act和Supreme Court Family Rules都明確規定,家庭法訴訟的雙方,都必須充分地紕漏所有與案件相關聯地資訊和檔。 這裡面特別重要的是財產資訊,包括收入、日常花費、財產和負債等等方面的資料和檔。 法庭之所以這麼規定,目的是要防止任何一方通過隱瞞財產或者私下轉移財產的手段,架空法律程式,對對方造成不公平的損失。
關於雙方財產披露的責任,它有幾個方面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 它是絕對的:意思是說無論您的處境為何,都有這個責任。 無論您有沒有任何重大資產,或者無論對方是否遵守這個責任,您都必須要履行責任。 不可以有既然對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檔,您也可以犯相同的錯誤的想法。
- 它是持續的:從訴訟開始到訴訟結束,您始終有提供文件的責任。 即使有一些資訊或檔是訴訟進行到一般才到了您的手中,您也必須馬上披露出來。
- 律師不能協助隱瞞資訊:按照職業守則的嚴格規定,律師是不能協助客戶隱瞞與案件相關的資訊或檔的。 儘管有一些特別種類的資訊可以不披露(比如受到律師-客戶特權保密的檔),但這些是需要特別考量的特例。 無論怎樣,客戶必須將所有的檔都提供給律師,再由律師決定哪些必須提供,哪些可以不提供。
不充分提供財產披露的人會面臨嚴重的後果。 依照對方的申請,法庭有權利開出一系列的法庭令,包括:強令提供檔,裁定收入或資產(導致對方得到大半或者是全部的現有財產),罰款,甚至入獄。 當然,這也會直接導致當事人在法庭面前的信譽度嚴重下降,而這會對所有的後續進程造成無法逆轉的負面影響。
如果您面臨著對方隱藏家庭財產的行為,請聯繫我們:604 682 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