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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定期分享法律知識和經驗,歡迎您流覽。"

因為收入降低想減少兒童撫養費的欠費? 全國最高法院最新判決做出指示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最近的判決Colucci v. Colucci 2021 SCC 24中,重新明確了針對減少過去兒童撫養費欠費申請的相關法律。 因為新冠疫情的原因,很多人收入被動下降,導致無法償還孩子撫養費的欠費。 如果您是這種情況,這個資訊會對您有所説明。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歸納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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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話會(Examination of Discovery)是什麼? 為什麼很重要?

問話會(Examinatin for Discovery)是卑詩省家庭法法律流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在大部分的案件中也是必要的一環,但很多華人朋友對它並不瞭解。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介紹這個關鍵的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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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的法官也分等級? 不同等級法官判決的上訴要求不一樣?

很多人都認為,在BC省,法官就是法官,並沒有等級之分。 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 其實,法官不僅有等級之分,不同等級法官開出的法庭令的上訴要求也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對家庭法的客戶來說極其重要。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詳解。 在BC省最高法院中,有兩種法官,一種是Judge,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法官,而另一種是Master,中文翻譯應該為“事務官”。 事務官雖然也有權利庭審並且開出有法律效力的法庭令,其實嚴格來說並不是法官,而是政府為了緩解法官的辦案壓力,特別指派的人員。 法官的權利是非常大的,只要是有相關的法律依據,他們可以辦理大大小小的任何開庭,包括最終庭審(trial)。 對比之下,事務官的權利要小很多,基本上只能開出臨時的、過渡性的法庭令(interim orders),而一般情況下不能開出最終法庭令(final order)。 另外,只有法官能夠聽審最終庭審,事務官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之所以會安排事務官,是因為他們可以説明法官處理大量的臨時庭審(比如凍結財產、替代傳達令、檔披露、臨時撫養費、贍養費和孩子安排等等),從而可以讓法官可以更專注在最終庭審和其它最終判決上面。 特別注意的是,事務官的判決可以向同級法院(也就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來上訴,而法官可以將其推翻; 但是如果是法官的判決的話,就只能到上訴法院來上訴(Court of Appeal),從程式上和法律上來講都要比前者要嚴格很多。 這兩者的區別,BC省最高法院在Sidhu v. Hothi, 2014 BCCA 510這個判決中有具體描述: [22] Like Low J.A. in Ralph's Auto Supply, I am not minded to meddle with a practice that has worked well and, to all appearances, is still working well. Although some may object to a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masters and judges 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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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被假結婚,能否撤銷婚姻? 加拿大離婚律師為您詳解

我们很多客户都询问能否作废婚姻,而不是简单的申请离婚。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有些是发现对方在结婚时还没和前任离婚的,也有些是后来发现对方结婚目的并不单纯的,比如是为了移民或者为了贪图财产才结婚的。加拿大的法律允许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但条件比较严苛,也不是适用于每个人。接下来由康健律师为您介绍申请婚姻无效的法律。 在加拿大,婚姻无效分为两种:一种是婚姻从头就是不存在的(void,也叫void ab initio),另一种是婚姻从结婚的时候是有效的,但是后来被法官作废,所以从结果上来看也是整个无效(voidable)。 第一种声明,法官至有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开出: 在结婚时,一方仍然和其它人有婚姻关系(也就是重婚), 结婚时,一方并不同意结婚(也就是在违背意愿的情况下结婚), 双方是血亲, 实质的结婚过程不符合《结婚法》的要求,比如说没有举行典礼(solemnization)。 而第二种声明,必须在以下条件之一满足的情况下才可能开出: 婚姻中任何一方无法进行性行为, 婚姻种一方在7到14岁之间, 婚姻中的一方是在被诈欺、胁迫或认知错误的情况下结婚的。 争议比较多的是第三点中的“诈欺”这一点。这点看似涵盖面广,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其相关法律可以概括为: “Misrepresentation is a ground for annulment only where the misrepresentation leads to a mistake as to the identity of the other party or the nature of the marriage ceremony.” 中文翻译过来就是:“谎言只有让对方对撒谎者的身份、或者是结婚仪式的性质产生认知错误的时候,才能够成宣布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除非对方通过撒谎让您以为他是其他人,或者是让您不知道这个仪式其实是结婚仪式的时候才行。 而在BC省的相关案件中,经常有案件涉及到关于“移民假结婚“的案件:也就是原告提出撤销婚姻,因为对方对她的背景和结婚意图撒谎,到了结婚之后才知道对方唯一的目的就是利用自己移民,而一旦成功就消失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法院仍然拒绝撤销婚姻。 在其中的一个经典案例A.A.S. v. R.S.S., 1986 CanLII 822 (BC CA)中,卑诗省上诉法院针对这种“移民假结婚“的情况如下归纳本省的法律: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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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是section 7 expenses(特殊花費)?

在加拿大,兒童撫養費除了每個月要給的基本撫養費(Guideline Support),還有所謂的"特殊花費"。 後面這個概念很多客戶都很陌生,也常有誤解。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提供加拿大「特殊花費」的詳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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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疫情影響而無法支付撫養費和贍養費,如何降低費用?

從2020年初開始,新冠病毒肆虐全球,對很多人的收入造成影響,很多人已經無力按照疫情前所開出的協定或者法庭令所規定的數位來支付孩子撫養費和配偶贍養費。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介紹這種情況下,您該如何向法庭申請降低此費用的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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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出軌了,怎麼儘快離婚? 還需要等一年嗎?

在我們的客戶當中,有很多是因為老公出軌或者是老婆出軌而要離婚的。 他們詢問的問題有很多是相近的,比如:對方出軌了還要等分居滿一年才能離婚嗎? 怎麼證明出軌? 精神出軌算不算出軌? 程式上該怎麼辦離婚? 以下由康健律師集中回答這些問題。   對方出軌了還要等分居滿一年才能離婚嗎? 不需要。 按照《婚姻法》規定,法庭在三種情況滿足一個的情況下就可以判定雙方“婚姻破裂”,從而允許離婚。 這三種情況為: 雙方分居滿一年, 一方出軌而另一方沒有原諒, 存在婚內虐待行為。 可見,我們常說的「分居滿一年」只是三個條件的一個,而出軌作為一個獨立的條件,可以讓您不用等一年就離婚,但前提是您需要能夠證明出軌。 這就涉及到了第二個問題。 如何證明出軌? 精神出軌算不算? 首先說明,這個領域的法律很少有法官的判決可以查考,但一般來講,精神出軌不算出軌,因為這個極難判斷。 換句話說,如果您想證明對方出軌,您需要證明對方和另外的人有性行為。 至於證據,法律上仍然沒有明確說明,但是錄像、照片是比較有利的證據。 除外,對方和出軌方的聊天記錄,如果能夠直接證明他們之間的出軌事實的話,也是可以的。 另外,如果對方承認婚內出軌,那麼他/她可以寫一份證詞書來正式承認自己出軌。 這個不是百分之百必須的,但有則更好。 最後補充一點,證明出軌不需要暴露出軌物件的名字和其它個人資訊,只要能夠證明出軌行為即可。 程式上如何進行? 程序上來講,因婚內出軌而離婚和其它的離婚並沒有不同,只不過是在填寫訴訟通知書的時候,在離婚原因的一欄內,要一併選上「婚內出軌而且沒有原諒」的選項。 這裏建議,同時也要選上「分離滿一年」,以防沒有足夠證據能夠證明出軌,至少還有分離滿一年這個選項。 另外請特別注意,出軌方不能自己提出因為出軌而離婚,這個必須由另一方提供。 我們在過去六年連續奪得Top Choice Awards評選的「溫哥華最好的離婚律師事務所」殊榮,並擁有優秀的中文離婚律師團隊。 我們的中文電話是604 682 6466,歡迎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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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JCC會議是和解家庭法案件的好時機?

JCC(Judicial Case Conference)中文是“家庭发案件会议”,是BC省家庭法规定的,在每一个家庭法案件初期都必须进行的一个会议。这个会议由一个法官主持,双方和他们的律师必须本人到场(但是现在因为疫情还有您在台湾的关系,所以我们可以为您申请电话出庭,法庭不会不批准),时长大概是1个半小时左右。它的目的主要是让法庭了解一下案子的大概情况,尽量做出调节,并为将来诉讼程序铺路,尽量让案件能够快速高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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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邁林贏得溫哥華最佳家庭法律所大獎
好消息! 我們剛剛斬獲了《最佳選擇大獎》(Top Choice Award)所評選出來的2023年溫哥華最佳家庭法律所大獎! 這是我們連續第九年獲得此殊榮。 我們感謝客戶為我們法律服務的正面回饋,也感謝團隊中每一個人員的付出和努力。 以後,我們會更加精進服務品質,為大家提供優質的家庭法服務。 如果您有任何家庭法方面的需求,請撥打我們的中文電話:604 682 6466,我們會為您竭誠服務。 ...
脅迫控制行為,也是家暴
雖然家庭暴力在減少,但在加拿大仍然太普遍了。 2014年至2019年間,3.5%的加拿大人自我報告存在配偶暴力。 但家庭暴力並不局限於配偶:兒童往往是這種暴力的目擊者(如果不是直接受害者),導致他們的短期和長期心理健康面臨風險。 現在,“脅迫和控制行為”也被認為是家庭暴力的一種形式。 但這種行為是什麼? ...
如何取消子女撫養費?
如何取消子女撫養費? 安大略省法院最近在Kerr v. Moussa,2023 ONCJ 1案例中, 在這一點上很好地重新闡明瞭法律。 ...
法庭令也能造假? 碰上怎麼辦
卑詩省最高法院最近對一起涉及欺詐和冒名頂替的令人震驚的不列顛哥倫比亞家庭法案件作出裁決。 在最新案例Zantv.Zant2022中,法官對其中通過詐欺的方式取得同意令的行為進行了駁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