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申請人註冊了EE檔案並被邀請,申請遞交到聯邦在審批階段。 遞交聯邦申請時,申請人當時有一位同居女友,但是還沒住滿1年,因此申請人填寫的婚姻狀態是單身。 在遞交聯邦階段,申請人需要遞交自己的工簽延簽申請,到了申請人遞交工簽的時候,由於申請人和同居女友已經住滿一年的時間,申請人認為他和女友的關係構成common-law, 因此在工簽申請上的婚姻狀態寫的是同居伴侶。 由於工簽申請和移民申請時寫的資料前後矛盾,移民局不但拒簽了他的工簽申請,同時也拒簽了他的移民申請。
加拿大父母團聚申請介紹。
加拿大聯邦移民局在2019年12月宣佈會押後2020年父母團聚申請的開放時間,以便重新建立申請系統,具體細節將不日後公佈。 雖然今年移民局的申請細則還未公佈,我們還是可以先瞭解清楚父母團聚的相關事宜,提前準備申請。 今天的blog里,邁林律師事務所移民團隊的Sunny Chiu 趙善樂律師和 Helen Han將為大家概略的介紹一下父母團聚的申請流程以及擔保人的相關要求。 擔保人要求(此為2019年的版本): – 必須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 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 – 在加拿大連續報稅至少三年並且滿足移民局設定的收入要求 家庭人數如何計算(此為2019年的版本): 家庭人數包括: 1. 擔保人本人 2. 擔保人的配偶/同居配偶 3. 擔保人的子女 4. 擔保人配偶的子女 5. 任何財務上依賴擔保人/共同擔保人的人 6. 擔保人需要擔保的父母/祖父母以及他們的隨行子女 審理週期和費用(此為2019年的版本): 目前移民局官方公佈的審理週期為20-24個月 政府申請費(成人):政府申請費 $550/人,登陸費 $490/人, 生物指紋錄入費用:$85/人 政府申請費(未成年人): 政府申請費 $150/人 通過上訴介紹,相信大家對於父母團聚這個專案也有了一定的認知。 目前父母團聚依舊是高需求的申請類別之一,如果大家有父母團聚 以及移民的相關問題,請聯繫邁林律師事務所的中文熱線 (604) 682-6466做儘早準備,以免錯失申請機會。
家庭信託真的能在離婚中保護財產嗎? 溫哥華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近年來,家庭辦公室的概念變得越來越普及。 簡單說,家庭辦公室就是一個高資產的家族(或者是幾個家族)同時雇傭一群專業人士(包括稅務、法律、理財甚至慈善等方面),專門為他們進行財富管理和財產保護。 建立家庭信託(family trust)可以有效地進行稅務和遺產規劃,所以在家庭辦公室中是一個非常常用,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工具。 但在離婚案件中,它對您地保護又有多少呢?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分析2018年BC省最高法院的一個註明案例。
分居協定甚麼時候可以擱置撫養費?
分居協議是最終確認離婚的重要一環. 然而, 一個人在簽訂分居協定后可能有其它想法,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 在某些情況下, 您可以在簽訂分居協定後對其進行質疑並更改條款. 在這篇文章中, 我們專注於分居協定上關於配偶贍養費.
為什麼結婚協定很重要?
在卑詩省,婚姻財產法是由省法 「Family Law Act」管轄, 該法案是指如何在分居時分割家庭財產和家庭債務。 除此之外, 夫妻雙方也可以簽訂婚姻協定,共同制定在分居時如何分割家庭財產和家庭債務。 婚姻協定書可在婚前或婚後做。
婚前購買的財產增值一定對半分? 溫哥華離婚律師告訴您。
BC 家庭法規定,婚前除外財產,在婚內的增值,屬於"家庭財產"。 而對於財產估值,通常情況下都為協議簽訂時間,或者是庭審時間。 在BC的家庭法案件,如果爭議一定要打到最後的"trial"庭審,少則一兩年,多則好幾年。 前幾年BC的房價漲勢洶湧,那一方婚前買的房子,在分居後這段時間內的增值,真的一定要分對方一半嗎? 並不一定。 近日,BC省最高法院在 Ye v Shi 2019 BCSC 204 這個案件中,就做出了只給一方20%的增值的判決。
如何讓離婚協定長久有效?
離婚協定(嚴格來講是"分離協定",因為應該在分離前後簽的協定)是許多客戶都選擇的解決包括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配偶贍養費等等實質問題的途徑,也是法律非常鼓勵的一種高效、和平的方式。 然而,您知道分離協定是可以之後被廢除或是更改的嗎? 您知道要如何做才能減低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嗎? 以下的視頻中,康健律師為您解答。
離婚律師詳解加拿大BC省離婚流程(1)家庭法案件基本結構。
和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相比,在加拿大離婚的過程比較複雜,即使是雙方已經有協定書也是一樣。 在這個系列的blog里,邁林律師事務所的中文離婚律師團隊,為您詳細解釋在BC省離婚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這一期主要介紹家庭法案件的基本結構和問題。
家庭法協定注意事項 5-7。
我們繼續上一篇的blog,向大家提供關於家庭法協定的注意事項。 五:對父母借款要表達清楚 華人的配偶通常會收到一方或雙方父母的匯款(特別是房子首付款),而子女在寫協定書的時候,應該把雙方父母的匯款的性質(借債還是贈與,給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數目和處理方式都寫清楚,免得分離時因為這樣的問題而糾結不清,通過訴訟來解決,勞民傷財。
家庭法協定的七點重要事項 1-4
許多人認為家庭法協定只要雙方簽字了就萬無一失,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按照BC省《家庭法法令》,只要有協定中的一方提出申請作廢或修改協定,法院都有保有這樣做的權利。 所以關鍵是,如何做才能讓家庭法協定在法庭面前「經得住考驗」,讓法庭駁回對方的作廢協定書的申請,維護您的權益? 您需要遵守幾條重要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