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初開始,新冠病毒肆虐全球,對很多人的收入造成影響,很多人已經無力按照疫情前所開出的協定或者法庭令所規定的數位來支付孩子撫養費和配偶贍養費。 以下,由康健律師為您介紹這種情況下,您該如何向法庭申請降低此費用的數位。
同居協定與婚姻協定該怎麼寫? 溫哥華列治文婚姻律師為您解答
情侶之間, 交往或同居到某個階段, 現實問題總會浮現。 以前買下的房子該如何保障? 爸媽送給自己的錢和禮物又怎麼處理? 預防勝於治療, 大道理大家都懂, 但在婚姻層面又該如何應用? 我們邁林律師事務所溫哥華總部的趙善樂律師Sunny Chiu 會為大家解答。
多倫多的Common law配偶是如何定義的? 多倫多離婚律師告訴您
所謂common law(普通法)配偶指的是沒有經過結婚,但是和結婚的配偶有同等權利的人。 他們在分離之後雖然不用申請離婚,但同樣可以申請孩子撫養權、贍養費、監護權、配偶撫養費、財產分割等。 然而,安大略的法律對此類配偶的定義比較複雜。 以下我們的多倫多離婚律師為您詳細解釋。
華人在加拿大離婚一定要警惕的問題,您注意了嗎
在我們處理的許多華人在加拿大離婚的案件中,有一些常見問題不斷地出現,而在沒有律師建議的情況下,很多華人朋友會因為不了解情況而犯錯,導致無法彌補的損失。
新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撫養費和贍養費的減免及延期處理。
目前冠狀病毒(COVID-19)在加拿大爆發。 這意味著人們可能會失去家園,或者有人會拒絕自我隔離,因為他們迫切希望賺錢來支付生活費以及子女的撫養費和配偶的贍養費。 如果共同撫養權支付是基於每個父母的工資而定的,而其中一方或雙方都失去工作了呢? 溫哥華資深家庭法律師Tal Wolf制定了一項計劃,以減輕對分居家庭帶來的壓力。
法律常識普及:離婚訴訟中的和解。
離婚和解耗時且費用不菲,在法律資訊中及時有效的和解能避免後續法律費用的產生,讓您把多年辛苦積累的資金花費在孩子或者其他更關鍵的地方。 同時,和解能讓雙方把把爭議的問題都擺在桌面上坦誠交流,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溫哥華最佳離婚律師的的本所中文律師團隊來為您解釋這種共享的和解。 我們在溫哥華Vancouver、列治文Richmond、薩里Surrey、基隆那Kelowna和卡加里Calgary都設有辦公室,方便與您見面。 我們的中文電話是604 682 6466,歡迎您隨時撥打,與我們進行中文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