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卑詩省,婚姻財產法是由省法 「Family Law Act」管轄, 該法案是指如何在分居時分割家庭財產和家庭債務。 除此之外, 夫妻雙方也可以簽訂婚姻協定,共同制定在分居時如何分割家庭財產和家庭債務。 婚姻協定書可在婚前或婚後做。
人們結婚時並沒有想過離婚, 不幸的是,許多婚姻破裂最後以分居或離婚告終。 婚姻協議與遺囑, 或人壽保險政策非常相似- 這些只是採取謹慎的步驟來防範一些未來的不確定性。 婚姻協定是一項很好的保障, 能夠避免法院訴訟, 以及昂貴的律師費。
婚姻協定應由律師適當起草和談判, 並且確保此協議將來不會被推翻. 根據省法 「Family Law Act」, 法院在某些情況下會撤銷關於財產分割的協定:
- 如果配偶未能披露重大財產或債務。
- 如果配偶不正當地利用對方的弱點。
- 如果配偶不瞭解協定的性質或後果。
- 根據普通法,導致全部或部分合約無效的其他情況。
在擬訂婚約協定時,為保障雙方的權益, 雙方應有自己的代表律師。 這樣能大幅度的提高婚姻協定在以後生效的可能性。 因此, 律師之間協商非常重要。 即便如此,當事人也應注意,如果在達成協議以後, 在未考慮的情況下, 或者發生任何重大變化,協定仍可在未來變更或撤銷。
根據我們的經驗,結婚協定在以下的情況下尤其重要:
- 你在此婚姻中, 自有財產比你的伴侶多;
- 你即將進入第二次婚姻;
- 您希望保護您家人給您的資產 ,特別是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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