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客戶曾經問過我們做申請要把申請資料,盡快發給法官,這個是一個錯誤的認知,因為在BC省的加減法訴訟程序當中,所有的資料和申請通知書還有訴訟通知書,其實都只是給對方的只有在開庭之前才會把這些資料提供給法官。法官也沒有義務在開庭前閱讀資料,提供給法官只是供他在開庭時候參考用。
事實上,這裡涉及到一個中國和加拿大司法系統的一個區別在中國的司法系統當中,律師可以在法庭允許的平臺上,比如線上法庭系統和法官直接進行法庭之外的交流。 然而,在B犧牲的法庭制度下,這樣做一般是不被允許的有一個例外:一方的律師如果需要和法官交流,而且事情緊迫,那麼他可以用寫信的方式遞交給法院,但是他的這封信必須提前得到對方律師的認可,而且在發送之後要馬上抄送給對方律師。 這樣才能確保雙方和法庭的溝通是公開透明,而且只有在非常有必要的情況下才進行。
大多數的時候,律師和法官的溝通,僅僅局限於在開庭時陳述案情做辯論的時候,在這個時候,律師會向法官展示幾方面的證據,並且陳述幾方的法律依據,如果法官有疑問咋回答法官的問題。
我們是B C省最大最專業的家庭法律師事務所之一。 我們經常出庭,為客戶爭取權益幾十年下來積累了非常寶貴的實戰經驗。 如果您在家庭法方面有任何的疑問,請隨時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