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要離婚的客戶都問我們:我是在中國結婚的,可以在加拿大離婚嗎? 有些客戶甚至一直以來以為,如果在中國結的婚,就一定要在中國離婚,導致即使在加拿大生活了很久也必須要等到"有空的時候回國內離婚,"結果造成自己法律權益的受損。 那麼,在加拿大離婚到底有什麼條件?
爭取子女撫養費,一定要避免這些錯誤。
子女撫養費是孩子的權益,也是很多離婚案件中的焦點所在。 不幸的是,很多夫妻們因為缺乏律師建議,用了錯誤的數字,計算出了不準確的孩子撫養費。 這期的文章中,邁林律師將告訴您如何爭取更多的應得的孩子撫養費,以及需要避免的陷阱以及常犯的錯誤。 如何得到子女撫養費? BC 子女撫養費是基於20多年前頒布的《BC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確定的。 指南根據父母雙方的收入,計算依照分居前孩子所享受的生活方式,養育一個孩子需要的合理費用。 如果您要問律師,如何獲得更多的子女撫養費,律師會告訴您,我們要計算每一方掙多少錢,以及有能力掙多少錢,來給您一個準確的答案。 如果不這麼做的話,子女撫養費的數位是不準確的。
父母為已婚兒女買房匯款,這個隱患一定要預防!
父母為已婚兒女買房、匯款,這本是好意,但可能在不瞭解法律的情況下為將來雙方的離婚官司埋下了導火索,到頭來勞民傷財,悔不當初。 在這篇文章里,邁林律師事務所的中文離婚律師團隊為您提供三個實用策略,助您輕鬆避免這個問題,讓您清楚、放心地為兒女買房和匯款。
文化衝突不可忽視! 華人在加拿大離婚案中最容易吃虧的一點。
東西方文化衝突這個概念,看似和一板一眼的法律八桿子打不著,但實際上它卻時常在法庭上成為爭議的焦點,因此對它的重視和理解也經常能夠成為一個涉外案件成敗與否的關鍵。 加拿大的法官絕大多數是西人,視西方的觀念和處事方法為自然,卻對華人的思維、行為模式一無所知。 可想而知,如果您按照華人的思維,認為之前做的一些行為是理所應當的,所以沒有準備解釋和資料,但法庭上法官卻按照西方的習慣來推斷,斷定出和事實完全不一樣的結論,甚至認為您的解釋是謊言,必將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關於未婚配偶(common law spouses)的一些常見問題
未婚配偶(common law spouse)是家庭法中的一個比較特殊的概念。 在BC省,它指的是"以類似婚姻的方式"生活兩年或以上的兩個人。 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未婚配偶和結婚的配偶是享受同樣權利的。 下面,邁林律師事務所的中文離婚律師團隊為您介紹一些關於未婚配偶的相關知識。
離婚案件中最致命的錯誤–財產披露
根據我們的經驗,離婚案件當中,當事人最常見,也是最致命的錯誤就是不進行充分的財產披露。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為您深入解釋財產披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不這樣做的嚴重後果。
家庭法協定注意事項 5-7。
我們繼續上一篇的blog,向大家提供關於家庭法協定的注意事項。 五:對父母借款要表達清楚 華人的配偶通常會收到一方或雙方父母的匯款(特別是房子首付款),而子女在寫協定書的時候,應該把雙方父母的匯款的性質(借債還是贈與,給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數目和處理方式都寫清楚,免得分離時因為這樣的問題而糾結不清,通過訴訟來解決,勞民傷財。
家庭法協定的七點重要事項 1-4
許多人認為家庭法協定只要雙方簽字了就萬無一失,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按照BC省《家庭法法令》,只要有協定中的一方提出申請作廢或修改協定,法院都有保有這樣做的權利。 所以關鍵是,如何做才能讓家庭法協定在法庭面前「經得住考驗」,讓法庭駁回對方的作廢協定書的申請,維護您的權益? 您需要遵守幾條重要的原則。
溫哥華離婚律師給您建議:離婚案和解最重要的三個要點
俗話說以和為貴,這句話在充滿紛爭的離婚訴訟當中更為如此。 在公平的前提下,通過達成共識來解決離婚夫妻之間的問題,永遠是最有效率、傷害最小也是最省錢的方法。 然而,如何才能儘快在離婚訴訟中和解呢? 在這中間又有哪些原則呢? 接下來又連續獲得三次"Top Choice Awards溫哥華最佳離婚律師事務所"的邁林律師事務所的中文律師團隊為您提供三點注意事項。
父母支付買房首期款為離婚糾紛埋下隱患? 溫哥華離婚律師教您如何預防
俗話說,預防勝於治療。 儘管很多時候婚姻的破裂是無法避免的,但在分離之後有很多糾紛都是可以提早預防的。 用一句話來概括,在配偶關係當中,如果有大筆地錢或者財產從一個人轉移到另外一方的時候(包括從父母給兒女,或是配偶之間互相轉讓),都有可能為將來的離婚官司埋下隱患。 下面,由邁林律師事務所的離婚律師康健為您講解如何預防。